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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蚂蚁投标网 > 招标公告 > 招标公告详情

斋堂镇食堂补助其他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更新时间:2025-12-16

地区:北京

分类: 规划设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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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概况
斋堂镇食堂补助其他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12-29 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点击登录后可查阅****点击登录后可查阅1-XM001
项目名称:斋堂镇食堂补助其他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0.58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160.58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斋堂镇食堂补助其他服务采购项目,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无。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1)根据财库〔2016〕125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点击登录后可查阅)、中国政府采购网(点击登录后可查阅)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截止时间点为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须供应商提供,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供应商拟派本项目全部工作人员须具有有效的北京市从业人员健康证明。

(4)供应商应依法取得相关经营范围,持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12-17至2025-12-23, ,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方式:
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点击登录后可查阅/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获取电子版竞争性磋商文件。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12-29 09:00(北京时间)
地点:供应商使用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点击登录后可查阅/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递交电子版响应文件。
五、开启
时间:2025-12-29 09:0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点击登录后可查阅/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使用CA认证证书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电子开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执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2)执行《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3)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4)执行《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
5)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执行《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等相关政策。
8)执行《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落实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京财〔2022〕1143号)。
9)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供应商可在交易平台下载相关手册),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进行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
CA数字证书服务热线 010-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电子营业执照服务热线 400-699-7000
技术支持服务热线 010-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2.1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查阅 "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CA办理操作流程指引” /"电子营业执照使用指南”,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2.2注册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
2.3驱动、客户端下载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招标采购系统文件驱动安装包”下载相关驱动。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下载相关客户端。
2.4 获取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
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
供应商如计划参与多个采购包的响应,应在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后,在【我的项目】栏目依次选择对应采购包,进入项目工作台招标/采购文件环节分别按采购包下载采购文件电子版。未在规定期限内按上述操作获取文件的采购包,供应商无法提交相应包的电子响应文件。
2.5编制电子响应文件
供应商应使用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进行线上响应,供应商电子响应文件需要加密并加盖电子签章,如无法按照要求在电子响应文件中加盖电子签章和加密,请及时通过技术支持服务热线联系技术人员。
2.6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供应商应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平台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过程中请保持与互联网的连接畅通。
2.7 开启响应文件
供应商于磋商文件规定的开启时间、在开启地点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解密并开启响应文件。如因供应商问题,解密不成功,则响应无效。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门头沟区斋堂镇人民政府     
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斋堂镇        
联系方式:孙超,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博华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门头沟区远洋新天地2期2号楼5层(503A)            
联系方式:高迎秋,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迎秋
电 话: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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